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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15日,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印发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规定(试行)的通知。通知显示,《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规定(试行)》已由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。现予以印发并遵照执行。该文件明确了化妆品标准的定义、立项标准、标准起草和验证、标准初审和征求意见、分技委复审和主任会议审查、标准批准发布、修改和废止等具体内容,还给出包括化妆品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、化妆品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等附件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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